各教学单位、带队教师:
为保证我校实习学生国庆假期安全稳定,现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应安排实习学生辅导员及时了解实习学生假期去向,确保电话畅通。
2、各带队教师应向实习点负责人了解该点国庆假期安排情况,并掌握所负责实习学生假期去向,保障学生安全稳定。
3、国庆长假期间采取每日汇报措施。实习点学生与带队教师、带队教师与学校长假期间采取每日汇报制度,即实习学生向带队教师每日汇报假期去向及个人情况,带队教师向学校每日汇报所负责实习点的学生情况。
各教学单位务必重视长假期间实习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以确保实习工作顺利开展。
教 务 处
201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