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教育实习是中小学教师培养最关键的环节,是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师培养质量的有效措施,是加强教师养成教育,引导大学毕业生深入基层、了解国情、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的重要途径,是加强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联系、更好地服务基层教育的重要纽带。为切实加强我市高校的教育实习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教育实习工作
衡水学院2015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将于2014年2月24日开始进行为期十七周的教育实习,其中前3周(2014年2月24日—3月16日)进行校内试讲和教育理论强化,中间十四周(2014年3月17日—6月20日)到实习基地进行实习,后三周(2014年6月21日-7月11日)返校进行总结。本次实习涉及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英语、汉语国际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生物、音乐、体育、美术等11个专业889名学生。实习继续采取混合编队实习模式,不同专业实习生较均匀分布、混合编组进入实习基地进行实习活动,指导教师由所在实习基地指派。各县(市、区)教育局一定要高度重视衡水学院师范类毕业生的教育实习工作,切实加强对实习工作的领导,确定一名主管局长具体负责,全面完成实习任务,确保毕业生质量。
二、认真落实教育实习要求
教育实习由衡水学院按照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统一组织,各有关学校要积极配合,认真落实教育实习的各个环节;围绕培养高素质教师的目标,根据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全面提高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衡水学院要指派业务工作能力高、责任心强的教师带队,加强实习期间学生的管理和指导,加强与实习基地的沟通联系,与实习基地共同对学生的实习质量负责。
三、加大实习基地建设力度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下列学校名单确定教育实习基地,各实习基地要积极配合衡水学院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的实习工作,为实习提供优质的管理、指导和安全保障;努力为实习学生提供良好的实习条件和必要的食宿条件;为衡水学院带队教师提供住宿条件(桃城区、开发区、滨湖新区除外),被褥由衡水学院提供;要选派骨干教师按实习任务指导试教,指导班主任实习及社会调查,认真评定实习成绩,高质量地完成实习任务。
初步拟定实习基地名单如下(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桃城区:第十中学、赵圈中学、河沿中学、英才学校、汇龙中学。
2、开发区:大善彰中学。
3、滨湖新区:彭杜中学。
4、冀州市:门庄中学、码头李中学、徐庄中学、南午村中学、冀州市二中。
5、枣强县:县第二中学、县第三中学、县第四中学、大营中学、新屯中学、马屯中学、王均中学。
6、武邑县:武邑镇一中、武邑镇二中、审坡中学、赵桥中学、清凉店中学。
7、深州市:周龙华中学、榆科中学、前么头中学、位桥中学、常明中学、长江中学。
8、武强县:马头中学、街关中学、孙庄中学、周窝中学、实验中学、路德国际艺术学校。
9、饶阳县:五公中学、留楚中学。
10、安平县:县第二中学、县第三中学、启蒙学校、南王庄中学、北郭村中学、同华学校、职业中学。
11、故城县:坊庄中学、饶阳店中学、武官寨中学、原西中学、祖扬中学、辛庄中学。
12、景县:广川中学、青兰中学、龙华中学、安陵中学、连镇中学、刘集中学。
13、阜城县:县第二中学、县第三中学、古城中学、古城镇中、崔庙镇中、码头镇中、霞口中学。
四、切实保证实习效果
衡水学院要与实习基地密切合作,及时研究解决学习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切实保证实习效果。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做好协调和指导工作,并在2014年1月底前将主管局长及具体联系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接纳实习生的实习基地学校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报衡水市教育局职成科(电子邮件)。联系人:周爱琴,电话:2124054,邮箱:hsszjk@sohu.com。
同时根据衡教职成[2013]14号文件精神,请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做好实习基地评估和优秀教育实习基地评选工作,并按照文件要求将评选结果报衡水市教育局职成科。
五、加强实习工作的督导检查
衡水学院要在学生实习前,将实习方案报市教育局。实习方案应包括学生的具体实习时间、实习学校、带队教师及联系电话等,市教育局将根据实习方案,安排对教育实习工作的督导检查。
衡 水 市教 育 局
201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