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实习是高等师范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使学生将所学知识、技能综合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初步的中学教育教学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为配合本年度国培计划施行,我校2016届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法律与思想政治教育、生命科学、学前教育等五个专业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教育实习时间安排在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实习时间共19周,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学生教育实习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其他专业师范类毕业生教育实习按2014年培养方案执行,时间安排在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
上述五个专业2016届普本师范类毕业生(含专接本)教育实习计划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守忠
副组长:王金生 宋根壮
成员:刘晓辉 杜希宙 高 政 吴海涛 刘占卿 许素波 安志宏
邢广恩 白丽荣 吴 超 井文华 刘 栋 周香孔 徐东明
总联系人:
周香孔 电话:13603186297
徐东明 电话:13102782789
二、实习时间: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2015年3月10日—2015年7月17日),时间为19周。请在2014-2015学期末安排教育理论强化及校内试讲,时间为3周;2015年3月10日—2014年6月20日为校外实习,时间为15周;2014年6月21日—2014年7月17日进行实习总结,时间为4周。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时,参加实习的全体学生按时到校参加实习。
三、由继续教育部在衡水各县(市区)的实习基地中选择实习地点,采取教师带队、混合编队、集中实习的方式进行实习。实习地点确定后,由实践教学管理中心根据实习学校情况及各学院应届毕业生情况制订编队编组方案,确定带队教师人数。2015年3月10日实习学生混合编队进入实习点进行校外实习。带队教师要详细掌握实习生的实习进展情况,以便加强对实习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及时向实践教学管理中心汇报情况。实践教学管理中心汇总各队情况后,安排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巡视。
四、实习准备:
1、各学院在实习前要制定实习计划,内容包括实习的目的和要求、内容步骤、日程安排、实习总结的要求、实习考核办法、实习学生及校内指导教师名单,并报实践教学管理中心。
2、2015年元月19日前,各学院将参加实习的学生姓名、性别等信息列表报实践教学管理中心,由实践教学管理中心按衡水学院2016届学生混编实习编组方案统一进行分组。分组按随机抽取原则,分组一旦形成,没有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改。同时,各学院将带队实习的教师名单报实践教学管理中心。
3、
2015年
1月
23日
前各学院召开校外实习师生动员大会,传达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实习的意义、目的、具体要求。并要安排一次讲座,邀请有关专家对教育调查报告的写作方法、技巧及注意的问题对学生进行指导。
五、实习生到达实习学校后,要认真了解实习学校的基本情况,听取学校对实习生的具体安排和要求,并制定出具体的实习计划:
1、学生到达实习学校后,原则上见习一至二周,熟悉教学和学生情况,并在带队教师的指导下认真备课,观摩原班主任的教学管理活动。
2、课堂教学一般安排在三周以后,每位实习学生须完成8个以上的教案,上课前要经指导教师审批,课后指导教师要对实习生的教学情况进行评议。
3、实习生应固定一个班进行班主任工作实习。先请班主任介绍班级学生特点和班主任工作经验。然后在原班主任的指导下进行班级管理、开展学生工作,独立组织班级活动,并指导学生开展丰富多采的课外活动。
4、撰写1篇教育调查报告,努力完成实习学校和指导教师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六、实习生在教育实习期间,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实习职责,遵守实习生守则。学校在巡回指导实习时,如果实习生没有在岗或有其它违纪行为,该生返校后要写出书面材料,向学校说明情况,学校视其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习成绩记为不及格:
1、没有参加实习或在实习中敷衍了事,不按规定要求完成实习任务。
2、不听众带队教师指挥,不遵守实习学校纪律,影响较坏。
3、在课堂教学实习和班主任工作实习中效果很差,指导教师指导后改进不大。
八、《实习手册》和《实习鉴定表》一定要认真填写(一律用蓝黑钢笔或碳素笔),不得缺项。签字、盖章一定要完备。实习结束后,《实习手册》和《实习鉴定表》由带队教师带回学校并给出实习成绩,各学院加盖公章后,单页《实习鉴定表》于学生毕业前装入学生档案。
九、实习结束后,各队组织学生进行汇报交流,对各方面表现较好的学生进行表彰。各实习队将书面实习总结报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备案。
二○一五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