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师范教育专业学生(以下简称“师范生”)对基础教育现状的了解、培养师范生的教师意识,提高师范生的从教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精神和我校《关于加强实践教学的意见》(院政发[2013]115号)要求,从今年寒假开始,我校将持续开展师范生“访师”活动——师范生利用节假日拜访老师、进行教育调查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
、活动的时间:教育实习前的假期。
2
、活动目的和要求:
(1)了解教师行业的职责、任务、职业道德规范,为教育实习工作做好思想准备。
(2)了解教育教学的基本要求、基本技能,为教育实习工作做好知识和能力储备。
(3)了解基础教育面临的困境、机遇与挑战。
3
、“访师”的对象和内容
(1)访原中学老师——关于中学教学现状、教师教学基本功要求等。
(2)访原中学班主任——关于中学生心理状态调查、班主任工作特点与要求等。
(3)访原中学领导——关于中学办学规模、教师总体情况、中学急需的专业教师等。
4
、活动的具体要求
(1)访师内容真实、师是真实的“老师”。
(2)对基础教育教学基本技能要有一定深度的理解。
(3)对基础教育的现状要有比较客观的分析。
(4)按照公平教育理念的要求,对基础教育资源分布不平衡状况的分析较为准确,有独到的见解。
(5)根据了解到的中学办学规模、中学紧缺专业教师情况,对我校的专业建设和实习工作安排提出客观建议。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访师”活动,放假前及时将这项工作安排到位,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将《衡水学院师范生“访师”活动记录表》收齐审核存档,并写出活动分析总结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交实践教学管理中心。
2014.01.07
衡水学院
师范生“访师”活动记录表
系(章) 专业 班 姓名 20 年 月 日
受访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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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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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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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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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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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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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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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
师
活
动
记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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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试讲指导教师(签名): 日期:20 年 月 日
衡水学院
“访师”活动记录表使用说明
1.
“访师”活动是师范生教育实习前的必做工作。
2.
师范生应根据“访师”情况如实填写记录表。
3.
记录表分单位按专业收缴、汇总和分组。
4.
记录表的分组与师范生校内试讲分组相一致。
5.
校内试讲指导教师在师范生试讲前对该生记录表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为:
(
1
)访师活动的真实性;
(
2
)对基础教育现状的了解程度;
(
3
)对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的认识程度;
(
4
)对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认知情况;
(
5
)对基础教育发展不平衡现状的分析深度;
(
6
)对我校专业建设和实习工作的建议。
6.
校内试讲
指导教师
根据如上内容对师范生院内试讲前的基本情况作如下几个方面的评价:
(
1
)心理准备情况
(
2
)知识储备情况
(
3
)专业技能情况
(
4
)精神风貌情况
(
5
)教师道德规范情况
(
6
)教师行为规范情况
7.
该评价是师范生校内试讲成绩评定的重要依据。